各相关学院:
2025年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立项建设以来,各工作室围绕建设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按照建设周期安排,现建设周期已经届满。为全面检验建设成效、总结经验做法、巩固建设成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5年经学校立项建设的15个资助性辅导员工作室和23个培育性辅导员工作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项材料
各工作室须对照立项书中的建设任务和总体建设目标,系统梳理建设周期内(2025年7月—2026年7月)的工作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1.结项总结报告。围绕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工作实效、工作研究、作用发挥五个方面,全面总结建设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做法、特色亮点和经验启示。资助性工作室须严格对照立项书建设任务逐项说明完成情况。
2.成果集。包括形成工作案例、理论成果(论文、课题、调研报告等)、品牌项目、制度机制、经验做法等汇编成册,重点体现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成果,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经费使用情况。资助性工作室须提交建设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培育性工作室须提交学院经费支持及使用情况说明。
4.其他支撑材料。如获奖情况、媒体报道、交流推广情况等。
三、结项程序
1.工作室自查。各工作室对照建设任务和建设目标开展自查,撰写结项总结报告,整理汇编成果材料。
2.学院审核。各学院对工作室结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核实材料真实性,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
3.学校验收。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组织专家对各工作室结项材料进行集中评审,重点考察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成果应用效果及辐射带动作用,形成验收结论。
四、验收结果与运用
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对验收优秀的工作室,学校将根据建设情况,择优推荐参评全国、全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支持其向品牌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并在后续建设中给予倾斜支持。
对验收不合格的工作室,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其立项资格并收回相关建设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结项验收工作,指导辅导员工作室全面梳理建设情况,实事求是总结工作成效,严禁弄虚作假。
二是严格审核,把好质量。各相关学院要认真审核结项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三是按时报送,逾期不候。请各相关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结项材料,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结项。
六、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学院于2026年9月25日(周五)前将结项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综合管理中心学生处2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zk@zzu.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X学院+ 2025年辅导员工作室结项材料”。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67783190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