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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年09月11日 15:51 发布人: 信息来源:思想政治教育科 点击:

相关学院:

2025年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立项建设以来,各工作室围绕建设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按照建设周期安排,现建设周期已经届满。为全面检验建设成效、总结经验做法、巩固建设成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5年经学校立项建设的15个资助性辅导员工作室和23个培育性辅导员工作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项材料

各工作室须对照立项书中的建设任务和总体建设目标,系统梳理建设周期内(2025年7月—2026年7月)的工作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1.结项总结报告。围绕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工作实效、工作研究、作用发挥五个方面,全面总结建设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做法、特色亮点和经验启示。资助性工作室须严格对照立项书建设任务逐项说明完成情况。

2.成果包括形成工作案例、理论成果(论文、课题、调研报告等)、品牌项目、制度机制、经验做法等汇编成册,重点体现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成果,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经费使用情况。资助性工作室须提交建设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培育性工作室须提交学院经费支持及使用情况说明。

4.其他支撑材料。如获奖情况、媒体报道、交流推广情况等。

三、结项程序

1.工作室自查。各工作室对照建设任务和建设目标开展自查,撰写结项总结报告,整理汇编成果材料。

2.学院审核。各学院对工作室结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核实材料真实性,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

3.学校验收。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组织专家对各工作室结项材料进行集中评审,重点考察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成果应用效果及辐射带动作用,形成验收结论。

四、验收结果与运用

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对验收优秀的工作室,学校将根据建设情况,择优推荐参评全国、全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支持其向品牌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并在后续建设中给予倾斜支持。

对验收不合格的工作室,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其立项资格并收回相关建设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结项验收工作,指导辅导员工作室全面梳理建设情况,实事求是总结工作成效,严禁弄虚作假。

二是严格审核,把好质量。相关学院要认真审核结项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三是按时报送,逾期不候。请各相关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结项材料,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结项。

六、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学院于2026925周五)将结项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综合管理中心学生处2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zk@zzu.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X学院+ 2025年辅导员工作室结项材料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67783190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6年9月11


郑州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联系邮箱: xsc@z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