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25号)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6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表现良好。
(四)大二及以上年级在籍港澳台侨本科生。
二、奖学金类别及名额
本科港澳侨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
本科台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
三、评审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
2.学院推荐;
3.学校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按照分年级、分学科大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校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择优推荐,确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建议获奖学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教育部港澳台办。
四、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及时组织学生申报,根据学生个人综合表现,严格推荐选拔,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推荐意见(附件1),电子版(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和纸质版;
2.申请人信息简表(附件2),电子版(excel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和纸质版;
3.奖学金申请书纸质版1份,要求手写,内含个人基本情况、申请原因、2025-2026学年度学习成绩情况、奖惩情况等约800字左右。
以上电子版于2026年10月22日18:00前发送至xsgl@zzu.edu.cn,纸质版经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交至综合管理中心209办公室。
学校评审结果公示后,以学院为单位将获评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4)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综合管理中心546办公室。
学院上报材料时,应确保学生申请表和奖学金申请书中,对“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有非常清晰地描述。
联系人: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景老师 电话:67780026;
学生处 王老师 电话:67781112。
学生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