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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2021年度学生工作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0年08月21日 15:01 发布人:于苏静 信息来源:学生处办公室 点击:

各院(系):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不断提升我校学生工作的发展内涵和实践创新能力,全面增强学生工作服务学校一流大学建设、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能力,深挖学生工作潜能,树立学生工作典范,切实提升学生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一批学生工作的“郑大品牌”,根据《郑州大学学生工作项目管理办法》(党学字〔2016〕9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2021学年学生工作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学生工作项目包括院(系)项目和教师项目,主要围绕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规范管理、成长成才服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四类进行申报,每一类别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若干。鼓励支持院(系)结合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聚焦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新时代爱国主义实施纲要》等主题,围绕一流大学建设目标和一流人才培养要求,结合专业特色开展“一院一特色”、“一院一品牌”学生工作项目建设,鼓励辅导员结合个人工作专长开展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项目建设。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条件

1、申报项目的申报人应为我校专兼职辅导员或其他热爱学生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跨院(系)组团申报。

2、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委托相关单位或个人开展科技创新拔尖人才培养、贫困学生精准资助、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学生工作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项研究。

3、项目申报人主持有学生工作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再次申报学生工作项目。

(二)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设计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十三五”规划目标和一流大学建设任务,立足新时代、面向新征程,在创新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理念、丰富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方法。

申报项目应做到:建设目标明确,建设方案内容充实、措施具体、操作性强;符合一流大学建设和学生成长成才需要,反映学生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特色和创新,能够形成特色、凝练品牌;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有利于提升我校学生工作的影响力。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即日起—919日)。申请人应认真填写《郑州大学学生工作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附件2),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后于9月19日17:00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处)综合管理科(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218房间),电子版同期发送至xsc@zzu.edu.cn

2、项目评审(919-9月底)。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初审的学生工作项目进行评审,重点就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步骤等进行审查。与会专家根据审查情况初步确定立项项目以及资助额度。

3、立项公示(10月初)。学生工作部(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及资助额度,在学生工作网进行公示。

4、项目实施(202010—20216月)。立项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实施项目建设。

5、中期考核(202012月)。学生工作部(处)按照项目申报书进度安排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6、项目结项(20215月底)。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确定是否准予结项。

对于契合学校一流大学建设目标、贴合院(系)专业特色和辅导员个人专长,可操作性强,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特色学生工作品牌项目,学生工作部(处)将连续予以支持。

四、工作要求

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本单委托项目和申报项目日常管理负责人。跨院(系)组团申报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项目日常管理的负责人,负责学生工作项目的申报、实施、日常管理、经费使用监督等工作。

院(系)应根据学生工作部(处)资金支持情况进行适当匹配。委托项目和申报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统筹使用,经各院(系)学生工作项目日常管理负责人审核后,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据实报销。

联系人:魏东          

联系电话:0371-677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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