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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通知

日期:2019年06月14日 17:01 发布人:寿好君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持续引导学生党支部、广大学生党员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进一步发挥好战斗堡垒、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根据《关于评选推荐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通知》(郑大党组字【2019】9号)文件精神,现就本科学生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评选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学生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全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所属学生党支部(申报先进学生党支部的可由符合条件的党支部自荐或由学院党委(党总支)推荐)。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党员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学生党员(评选出的优秀党员为学生党员总数的5%)。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学生党支部评选条件

1.团结和带领支部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建设有力,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党支部支委配备齐全,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带领党员、团结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校园文化、科技创新、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切实发挥战斗堡垒和引领带动作用。

3.严格执行党内规章制度,工作开展有序。积极主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发展党员材料规范;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圆满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党支部成员能够主动、按时交纳党费。

4.支委和支部成员突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支委精诚团结、务实高效,支部成员学习成绩优良、成果突出,遵守校规校纪,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2.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现象。

6.2017或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等级为优秀。

三、评选办法

1.提名推荐。在支部大会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各院(系)党组织根据推荐名额,提名、考察并确定拟推荐对象名单。先进学生党支部每个学院推荐1个,学校综合评选出20个;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指标见附件。

2.评审。党委组织部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党组织拟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审查和综合评审,初步确定郑州大学2019年度优秀大学生党员名单。

3.审定公示。党委组织部将初步确定的优秀大学生党员名单提交校党委审定,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优秀大学生党员表彰名单。

4.奖励。经评定的优秀大学生党员,学校将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有关要求

1.评选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院(系)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评选过程中,要对照条件,严格标准,严化程序,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真正把事迹突出、学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要以评选表彰优秀大学生党员活动为契机,对广大学生党员进行一次加强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的教育,深入挖掘、大力宣传优秀大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学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2.请各院(系)于6月19日中午12点前将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和审批表(先进学生党支部须附先进事迹材料,字数在2000字左右)报学生管理科(综合管理中心209办公室)。

具体问题请联系:0371-67781112

郑州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联系邮箱: xsc@z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