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和《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9年河南省及郑州大学普通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时间
1、评选范围:2019年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2、评选时间:3月12日—3月18日。
二、“郑州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2、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秀;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体健康,坚持体育锻炼,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每学年均荣获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宝钢教育奖等);且每学年均荣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在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及毕业实习、论文和设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并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国家级、省级表彰奖励;或拥有个人专利发明;或公开发表科研论文。
4、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或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
5、在校期间,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或者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学校和社会产生较大影响者,可直接授予该称号。
三、“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条件
省级优秀毕业生需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评审条件参照“郑州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条件。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预选。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公示。预选名单必须在院(系)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3、资格审查。各院(系)在上报优秀应届毕业生之前,应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不具备毕业资格、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4、相关表格填写。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公示及资格审查后,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及《郑州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填写《郑州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审批表中相关内容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内容真实;《郑州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4)、《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见附件5)、《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由各院(系)组织填写,一式一份。
5、佐证材料提交。院(系)提交优秀毕业生表格时,需同时提交佐证材料原件。请学院依据评审条件将学生佐证材料依次排序,现场审核完毕后学院直接带回。
6、各院(系)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时,同时报送1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学校将对优秀毕业生事迹进行宣传。
7、以上表格(院系意见栏需加盖院系行政公章)及有关佐证材料送至学生管理科(行政楼209房间),同时将《郑州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汇总表》、《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xsgl@zzu.edu.cn。材料提交时间为3月18日、19日。
8、各院(系)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及汇总表应准时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9、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毕业生签约平台信息未完善的学生,优秀毕业生评优信息不能正常上报。附件中各院(系)河南省优秀毕业生指标分配是以毕业生总数为基础测算的,提交上报时需按照签约平台中学生数据为基础再次测算,如果签约平台中学生数量不足,将会相应减少指标。请各院(系)本周内尽快联系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确认本单位毕业生信息平台完善情况,并以院(系)为单位集中完善平台信息。
五、加强领导,确保评选质量
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院(系)要切实加强领导,由专人负责。在评选中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六、工作联系
如有问题,请联系学生管理科,电话677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