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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学习竞赛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8年10月31日 15:41 发布人:于苏静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为加快我校一流大学建设步伐,强化校风学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学习竞赛月”活动,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学风建设培育拔尖人才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30日

三、活动安排及奖项设置

本次“学习竞赛月”活动分为院(系)内竞赛和院(系)分组竞赛。

1、各院(系)要组织院(系)内竞赛。结合专业特色和技能要求,拟定1项学习竞赛项目,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2、学校将所有院(系)分为四组,开展分组竞赛。各组长单位负责根据本小组内专业特点制定1项面向本小组内学生的学习竞赛活动方案。院(系)分组(各组第一个院系为组长单位):

(1)文科组:新闻与传播学院、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文学院、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历史学院、信息管理学院、体育学院(校本部)、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书法学院、国际学院(文科类相关专业)。

(2)理工一组:水利与环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物理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工与能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软件与应用科技学院。

(3)理工二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国际学院(理工科类相关专业)。

(4)医科组:公共卫生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系、医学检验系、护理学院、药学院、口腔医学院、国际学院(护理学)。

3、竞赛项目应侧重专业技能和学科特色,突出对学生学习、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具体形式不限。

4、每个学习竞赛项目设立一、二、三等奖。一千五<>以下院(系)竞赛项目设一等奖5人,二等奖10人,三等奖15人;一千五<>以上院(系)设一等奖8人,二等奖16人,三等奖24人;各小组竞赛项目设一等奖10人,二等奖20人,三等奖30人。

四、活动总结

各院(系)要根据活动要求,认真做好“学习竞赛月”活动记录、总结工作。活动结束后,各院(系)和小组负责单位要于2018年12月5日前将学习竞赛月活动总结材料及获奖学生名单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xsgl@zzu.edu.cn。

学生处将适时颁发获奖证书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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