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启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8〕20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干部注重理论水平和素质能力的提升,注重探索和创新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模式。培养一支政治素质过
硬、理论功底扎实、工作业绩突出、作风务实清廉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推出一批理论联系实际的有影响力、说服力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切实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二、支持范围
项目支持对象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具体包括高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干部等人员。专职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此次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8年1月1日,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推荐办法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单位原则上限报1人。
四、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把人选质量条件,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人选推荐材料需在单位内公示一周,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异议,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调查,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推荐材料一并报送。各单位党委(总支)应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对所有推荐人选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或出具虚假材料,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2.发挥岗位作用。纳入项目支持计划的思政工作干部要承担理论宣讲、实践创新、团队建设和成果转化等主要任务,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工作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实干、实践和实效,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3.填写申报材料。申报人应严格按照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启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报表(见附件2)请按填表说明填写相关信息,可提供申报表中涉及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开展工作相关的视频、图片等辅助资料。
申报表、支撑材料纸质版需经单位党委(总支)核实并在申报表封面加盖党委(总支)公章,于8月24日前报送到学生处(综合管理中心215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zk225@163.com。
学校将组织专家遴选,择优推荐。
联系人:党敬川
联系电话:67783190
附件:
1.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启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的通知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申报表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