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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展期集中办理的通知

日期:2018年09月06日 14:40 发布人:于苏静 信息来源: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各位同学:

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升学展期工作目前已进入信息系统录入上报阶段,为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助学贷款展期在线申请操作、材料提交等要求,请参阅郑州大学学生工作网2018年6月13日《关于认真做好2018届毕业生展期办理工作的通知》;

二、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办理展期学生务必于2018年7月1日-2018年9月20日期间登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贷款展期申请。提交申请时,填写展期申请表中“原贷款到期日期”一栏,应严格按照学生自己系统中查询到的“贷款到期日期”进行填写,而非“毕业日期”或“贴息截止日期”;填写展期申请表中“展期后贷款到期日期”一栏,如贷款合同为2015年之前的,应按照系统中的“贷款到期日期”一栏的日期加上新学制来填写,如贷款合同为2015年(包括2015年)之后的,直接按照系统中的“贷款到期日期”一栏的日期进行填写(因2015年以后的贷款合同不再延长贷款年限,只延长贴息时间,所以展期后贷款到期日期不再变更);如有误,学生进行在线申请时需自行修正;

三、借款人须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在9月26日17点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国家助学贷款办事大厅(新校区松园洗浴中心4楼405室),必须提交原件,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逾期没有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展期;

四、请各院(系)将相关内容及时通知需要申请展期的毕业生。

如有疑问,请咨询郑州大学学生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1-67781612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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