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郑州大学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是为鼓励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发展,根据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捐资助学的意愿,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设立的专项励学金。
现将本年度“十分关爱”励学金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的基本条件
凡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二年级(含)以上本科学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均有享受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的资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品质好;
2.上一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良好;
4.家庭经济困难,为我校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6.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评。
二、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奖励人数及金额
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设一个等级,每年评选100名,奖金额度每人2000元。院系推荐人数标准1000人以下推荐不超过3人,1000-2000推荐不超过4人,2000人以上院系推荐不超过5人。
三、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的申请和评审流程
根据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申请条件,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郑州大学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表》表格不能改动。表格中内容除了推荐人意见外统一打印,申请人签名手写;院系推荐人需是辅导员老师或主管副书记,推荐人必须本人签名。是否获得奖学金一栏是指最近评审、院系正在公示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前年度获得的奖学金不用填写。
2.申请材料请与12月15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松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01室由学生处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校内进行公示。逾期不再受理,视为院(系)放弃该项资助。提交的材料包括(请按顺序排放):
(1)《郑州大学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2)学生成绩单一份,院系打印或教务处打印均可,需加盖公章。
(3)发表论文、专利或其他学术成果复印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
3、公示后学生信息提交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批准。基金会批准后,学校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奖学金。
四、评审办公室及联系人
评审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松园资助管理中心401)。
联系人:魏东 任怡菲 电话:0371-5565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