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升学展期工作目前已进入信息系统录入上报阶段,为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助学贷款展期在线申请操作、材料提交等要求,请参阅郑州大学学生工作网2017年5月8日《关于认真做好2017届毕业生展期办理工作的通知》;
二、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办理展期学生务必于9月20日前登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贷款展期申请。提交申请时,请注意2015年以前签订的合同仍按照学制年限进行展期,2015年(含2015年)以后签订的合同只延长贴息时间,不再延长到期时间,如有误,学生进行在线申请时需自行修正;
三、纸质材料须在9月30日17点前提交至国家助学贷款办事大厅,必须提交原件,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逾期没有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展期;
四、请各院(系)将相关内容及时通知需要申请展期的毕业生。
如有疑问,请咨询郑州大学学生处国家助学贷款科,联系电话:0371-67781612
郑州大学学生处国家助学贷款科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