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6月7日、8日集中补办、换发学生证,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负责办理学生证的辅导员老师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坚决杜绝填报虚假信息。
二、各院(系)要对补办、换发学生证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辅导员老师签字确认,再行办理补办手续。
三、具体要求:
1、学生证遗失的:学生证遗失者,须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补办学生证时需出示刊有遗失声明的报纸,经审核后方可办理。
2、学生证严重破损的:学生证严重破损并影响正常使用的,各院(系)应视其损坏程度确定是否需要办理换证。办理换证时,必须将原证交回学生处。
3、转学、转专业的:转学、转专业的学生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办理发证、换证手续。转专业的学生办理换证时,必须将原证交回学生处。
4、变更乘车区间的:原则上不得变更乘车区间。学生入学后家庭住址变更或父母常年在外地工作的,须凭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或父母工作地居住证明、或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方可办理乘车区间变更手续。
5、2018届应届毕业学生不再补办学生证。
四、补办程序:
1、需要补办、换发学生证的同学,请下载《申请表》,本人如实填写,提交院(系)审核。院(系)填写《汇总表》。
2、请各院(系)安排专人将学生《申请表》(表格上贴粘照片,再附带1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和《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收齐后,在7日、8日内到学生处办理。
五、根据学校规定每学期集中补办一次学生证,请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逾期不予办理。本次不能补办火车票乘车优惠卡。
六、办理地点: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综合管理中心209房间)。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王贝电话:677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