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安全、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教招办〔2018〕413号),现就高考期间本科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8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今年是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组织好今年的高考工作、确保高考安全是当前教育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各院(系)要充分认识维护高考安全的重要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努力为高考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涉考内容的宣传力度,要让每个学生知晓,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提供或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今年,我省继续实行“无声入场”、统一文具、人脸识别以及指纹、照片、身份证比对验证等有效措施,企图舞弊者不仅难以得逞,而且难逃惩处。对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只要在考前主动退出的,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不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而且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高考期间坚持正常的教学和集体活动,加强考勤管理。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不允许请假,确因十分特殊的情况必须要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报学生处备案。对无故未到校、不参加学校统一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
四、高考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时,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五、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院(系)要切实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如触碰法律和纪律底线,必将受到严惩;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考试舞弊者,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各院(系)要加大宣传力度,要迅速学习传达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精神,告知全体教师和学生,并将通知文稿放大版张贴在各单位办公楼、实验楼、公告栏等公共场所,并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广泛宣传。
七、各院(系)6月7日和8日上午10:30、下午16:30,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综合管理中心209房间,电子版发到xsgl@zzu.edu.cn。联系电话:677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