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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学习竞赛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年11月01日 17:15 发布人:于苏静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为加快我校双一流建设的步伐,强化校风学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郑州大学“学习竞赛月”活动,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学风建设、培养拔尖人才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30日
       三、活动安排及奖项设置
       本次“学习竞赛月”活动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各院(系)结合本院(系)专业特色和技能要求,拟定一项学习竞赛项目,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2、学校将所有院(系)分为四组,各组长单位负责根据本小组内各院(系)专业特点制定一项面向本小组各院(系)学生的学习竞赛活动方案。
       3、各院(系)、院(系)小组所设置竞赛项目应侧重专业技能和学科特色,突出对学生学习、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具体形式不限,但要注意提高设置项目的质量。各院(系)学习竞赛月活动分组情况(各组第一个院系为组长单位):
       (1)文科组:法学院、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历史学院、外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书法学院、体育学院(校本部)、信息管理学院、教育学院、国际学院(文科类相关专业)、国际教育学院。
       (2)理工一组:数学与统计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物理工程学院、水利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国际学院(理工科类相关专业)。
       (3)理工二组: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与能源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建筑学院、软件与应用科技学院。
       (4)医科组: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临床医学系、口腔医学院、医学检验系。
       4、每个学习竞赛项目设立一、二、三等奖。一千五<>以下院(系)竞赛项目设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5人;一千五<>以上院(系)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8人;各小组竞赛项目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6人,三等奖9人。
       四、活动总结
       各院(系)要根据活动要求,认真做好“学习竞赛月”活动记录、总结工作。活动结束后,各院(系)要于2017年12月5日前将学习竞赛月活动总结材料及各小组、各院(系)比赛获奖学生名单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xsgl@zzu.edu.cn。
       学生处将适时颁发获奖证书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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