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位学生资助工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暑期考录和新生入学期间的学生资助工作力度,号召广大学生资助工作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全面发力,抓好资助政策宣传和安全警示、抓实特殊苦难学生排查、抓细致政策咨询和问题受理、抓准苦难学生资助需求保障、抓稳受助学生隐私和尊严保护。
近日,全国资助管理中心撰写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学生资助工作者的一封信》,要求传达下发至每一位学生资助工作人员。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出具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由乡镇、街道一级出具贫困证明(加盖公章)即可(情况特殊,村一级即可),严禁要求提供“村(街道)、乡镇、县”三级贫困证明。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学生资助工作者的一封信》、《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出具相关工作》现已印制完毕,请各院(系)派专人于7月6日17:00前,到学生处勤工助学科领取并认真学习。同时,将相关文件精神传达至所有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和全体在校学生。
电话:0371-67781115
联系人:任怡菲 杜松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