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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暑假期间开展国家助学贷款调查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年06月20日 10:29 发布人: 信息来源: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随着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深入开展,我校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及贷款毕业生逐年增多。2011年6月1日起,我省启用新的助学贷款系统,助学贷款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2016年我校又新增了助学贷款还款专用的 POS机,丰富了还款方式。为宣传新的还款方式,加强贷后管理,进一步了解贷款毕业生尤其是欠息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就业状况,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和我校贷款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在暑假期间组织国家助学贷款专项调查社会实践活动,对我校有逾期的贷款毕业生进行家访。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与诚信同行 筑青春梦想
      二、活动内容
      宣传国家及我校资助政策及新的助学贷款还款方式,了解贷款毕业生尤其是欠本、欠息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就业状况、联系方式(电话、手机、通讯地址)以及还款意向。对于本金或利息逾期时间较长的同学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催收通知书,并更新相关信息。
      三、活动时间
      省内:2017年7月11日--7月17日
      省外:2017年7月17日--7月25日
      四、活动区域
      省内:安阳、周口、商丘、开封、濮阳、许昌
      省外:陕西、辽宁、甘肃、河北、山西、湖北
      五、活动方式
      此次活动由学生处统一安排,以校资助中心工作人员、院(系)副书记、贷款管理员以及我校优秀学生组成小分队的形式就近开展调查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对逾期时间较长的毕业学生进行家访并发放助学贷款提醒通知书;对逾期情况较严重同学进行提醒,同时了解该部分毕业生毕业后的工作以及生活情况。本次共计12个小分队,其中6个省内小分队,6个省外小分队(小分队可自行分组活动)。小分队活动区域分布如下:
      第一分队:安阳市(北关区、滑县、内黄县)
      成员院系:公共管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体育学院(校本部)、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口腔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第二分队:周口市(淮阳县、商水县、太康县)
      成员院系:音乐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工与能源学院、医学检验系、护理学院、软件与应用科技学院
      第三分队:商丘市(民权县、睢县、虞城县)
      成员院系:文学院、外语学院、教育学院、物理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临床医学系
      第四分队:开封市(兰考县、杞县、通许县)
      成员院系:国际学院、药学院、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第五分队:濮阳市(范县、南乐县、濮阳县)
      成员院系:旅游管理学院、历史学院、美术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水利与环境学院、基础医学院、书法学院
      第六分队:许昌市(许昌县、鄢陵县、禹州市)
      成员院系: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管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第七分队:陕西省
      第八分队:辽宁省
      第九分队:甘肃省
      第十分队:河北省
      第十一分队:山西省
      第十二分队:湖北省
      六、人员组成
      省内小分队由各院(系)推荐的优秀学生(户籍为分配地区)组成,学生处将选调各院(系)优秀班长、年级长作为各分队负责人。省外小分队由校资助中心工作人员、2016年度贷款工作获奖院(系)(二等及二等以上)贷款管理员或副书记(每个院系推选1人)、优秀辅导员及优秀班主任等组成。
      各院(系)根据本院(系)所属分队小组情况上报优秀学生(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到县)、通讯方式等)。请于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17:00前上报学生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科402室,电子版发至1017137588@qq.com,由学生处最终确定参加活动人员。省内小分队各院(系)相关地市(不可跨地市)辅导员可自愿报名参加(补助标准为每人150元/天)。省外小分队院(系)需在2017年7月4日(星期二)17:00前,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和地点以纸质形式报送至学生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科402室,由学生处最终确定参加活动人员及分配地点。活动开始前,校资助中心将会安排省内和省外小分队召开活动专项会议,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届时短信通知。所有参与活动人员在召开社会实践活动专项会议之前不得离校。
      七、活动要求
      1.此次调查活动重点面向欠本金或利息,特别是逾期时间较长、逾期次数较多的贷款毕业生;
      2.各院(系)须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从自愿报名的学生当中推荐责任心强的优秀学生参加此次调查活动;
      3.所有报名人员必须服从学生处统一调配安排;
      4.各分队要严格按照活动时间统一进行,在活动期间一定要注意安全,遵纪守法,队长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精心策划,确保本次调查活动顺利实施。全体队员必须听从队长统一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5.全体人员一经确认,需签订安全责任书(见附件一),并存学生处备案;
      6.各小分队必须如实登记实践中家访情况,并填写《2017年暑假助学贷款专项社会实践调查反馈表》(见附件二);
      7.活动结束后各小分队根据实践中调查实际情况撰写一份3000字左右的调查分析报告(主要以调查数据作为主要依据如实分析),并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调查记录、分析报告以及《社会实践调查反馈表》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科402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1017137588@qq.com
      8.学校报销往返路费(请保存好车票),调查实践期间食宿自理,省内各分队成员每人补助150元/天,省外各分队成员按出差报销。

郑州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联系邮箱: xsc@z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