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工作项目管理,推动学生工作的内涵发展、创新发展,增强学生在学校工作中的参与度,不断激发大学生学习兴趣和成长动力,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培养知识、能力、素质俱佳的优秀人才。根据《郑州大学学生工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党学字﹝2016﹞9号)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学生工作项目(学生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
学生项目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培育及领导力培养、行为规范养成及班风学风建设、创新能力提升及拔尖人才培养、身心素质及自我发展四类,每一类别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若干。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申报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
2、学生项目必须邀请1名教师参与指导,每位教师指导学生项目不得超过2项。学生作为项目申报人每人限申报1个项目,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个。
3、学校鼓励学生跨院(系)组团申报。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委托相关学生实施学生工作项目。
(二)申报项目要求
学生项目设计应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立足实际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育和提升。申报项目应做到:项目内容实践性强,能够结合学校重点、难点工作,具有可实施性。
三、申报办法及程序
1、项目申报(7月10日—9月10日)。申请人登录“智慧学工服务系统”(网址http://it.newcapec.cn:8081/,详细操作见附件操作手册),选择“项目立项管理”—“项目管理”—“项目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相关内容并于9月10日12:00前完成提交。提交完成后,通过系统打印项目申报书(格式以系统打印为准),填写院系意见后,交至综合管理中心209房间。
2、项目初审(9月中旬)。学生工作部(处)根据项目申报条件,对项目进行初审。
3、项目评审(9月下旬)。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初审的学生工作项目进行评审,重点就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实施步骤等进行审查。与会专家根据审查情况初步确定立项项目以及资助额度。
4、项目公示(9月20日-9月30日)。学生工作部(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及资助额度,并在学生工作网进行公示。
5、项目实施(10月1日—2018年5月1日)。立项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实施项目建设,届时若项目未完成,可申请项目延期,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四、工作要求
(一)项目日常管理
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本单位学生工作项目日常管理的负责人;跨院(系)组团申报的,项目立项人所在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项目日常管理的负责人,负责学生工作项目的申报、实施、日常管理、经费使用监督等工作。
(二)项目资金管理
学生工作部(处)为获得立项的学生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一般项目额度为3000元,重点项目额度为5000元。院(系)可根据学生工作部(处)资金支持情况进行适当匹配。
项目经费由项目所在院(系)负责管理,项目负责人统筹使用,经各院(系)学生工作项目日常管理负责人审核后,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据实报销。
联系人:智钢 王贝
电话:0371-67781112,1580387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