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各类资助资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类社会捐赠等)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奖助资金评审发放监管、防止和杜绝各种不合规现象发生,请各院(系)对本单位近三年来的资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认真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对2014年-2016年各类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如有必要可对以前年度进行抽查,具体内容包括:
1、奖助资金评审环节是否存在“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不负责任现象以及其它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行为;
2、奖助资金发放环节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套取等违纪、违法以及其它违背政策规定的行为;
3、资助资金管理使用的其它方面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4、各类资助资金的账务管理是否清晰、制度建设是否完备,比如社会捐助资金是否纳入学校账务统一管理;
5、贫困生认定、奖助资金发放等相关资料的存档保管情况,评选、公示等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时间安排
本次自查自纠时间为3月1日-3月15日
各院(系)要严格开展各类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对于自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要认真整改,确保我校资助工作健康开展。自查结束后形成工作报告,加盖院(系)公章并经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后于3月15日17:00前提交至松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01室勤工助学科,电子版同期发送至qgzx@zzu.edu.cn。学校将根据自查工作报告采取学生座谈、回访学生、实地查看等方式对院(系)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联 系 人:魏东、李颖慧
联系电话:677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