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请于2017年2月17日17:00前将本院(系)学生2016年度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获奖项目材料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审核,提交材料及要求请参见学生工作网2017-01-10“关于统计学生2016年度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的通知”。学生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证书原件用于核对不留存;
(2)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院系公章,学生处留存。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复印获奖证书,论文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每篇文章单独装订),专利复印专利授权书正文第一页;
(3)学生获奖情况统计顺序、证书原件顺序、复印件顺序三者保持一致。
备注:如送审材料和之前发送过的电子版有变动请将电子版再重新发送,之前电子版还没发送的请将相关表格电子版发送至xsgl@z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