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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各院(系)班级(年级)委员会建设的通知

日期:2016年09月12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为加强班级(年级)委员会建设,增强学生自我管理意识,提高我校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各院系班级(年级)委员会建设的科学性、创新性、实效性,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通知如下:
       一、对二年级以上学生班级(年级)委员会进行换届
       1.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关于对学生班级(年级)委员会进行调整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工作程序与任期要求,做好本院(系)高年级学生班级(年级)委员会的换届调整和任免工作。
       2. 调整和任免后的高年级学生班级(年级)委员会名单要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形式上报学生处备案。
       二、对2016级学生班级(年级)委员会进行组建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关于对学生班级(年级)委员会进行调整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的指导思想、岗位设置、任职条件以及民主工作程序,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选拔任用2016级学生班级(年级)委员会成员,并将选拔任用的2016级学生班级(年级)委员会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形式上报学生处审核备案。
       三、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次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及民主要求,周密计划、有序推进,做好本院(系)学生班级(年级)委员会的换届考核工作,对新任学生班级(年级)委员进行上岗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切实加强对2016级新生班级(年级)委员会的教育和管理。
       四、时间安排
       9月19日,各院(系)要将郑州大学2016年班级(年级)委员会汇总表(附件)上报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行政楼20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xsgl@zzu.edu.cn

附件:  郑州大学班级(年级)委员会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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