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工作项目的管理,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益经验,根据学生工作部(处)《郑州大学生工作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要求,经研究决定,于11月14日—11月25日对2016年学生工作项目(教师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6年4月获准立项的42项学生工作项目(见附件2)。
二、检查内容
1、学生工作项目实施情况:是否按照学生工作项目申报书及时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实施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是否初具成效;
2、学生工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学生工作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要求,支出进度是否合理;
3、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益做法,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改进措施,进一步明确学生工作项目的目标任务。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项目中期检查采用书面检查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以书面检查为主,具体安排如下:
1、项目自查。各学生工作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进行总结,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审查,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整理,并按要求填写《郑州大学学生工作项目(教师项目)中期考核表》(见附件3)。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要对本院(系)学生工作项目自查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经费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审核。
2、学校检查。学生处将组织学生工作项目专家组对各院(系)学生工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书面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对个别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四、检查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于11月17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郑州大学学生工作项目中期考核表》交至学生处办公室(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213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sc@zzu.edu.cn。
联系电话:0371-67781116。
附件: 附件1:郑州大学学生工作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 附件2:郑州大学2016年学生工作项目(教师项目)立项统计表.xls
附件: 附件3:郑州大学学生工作项目中期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