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确保新疆籍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按期完成学业、培养各类专门人才,特在高校设立新疆籍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补助,现补贴专款已经到位。
请各院(系)统计新疆籍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信息(表格见附件)。受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守则。
3、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请各院(系)于7月7日下午5点前将一份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交到松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01勤工助学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qgzx@zzu.edu.cn邮箱。
联系电话:67781115。
附件: 新疆籍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