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我校2014—2015学年暑假即将开始,现就暑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2015年7月13日放假,高年级学生于8月29日、30日注册报到,8月31日正式上课。
二、各院(系)要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学生离校前,要对本院(系)学生开展全面安全教育,做好人身安全、交通安全、财物安全、饮食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加强学生对以招工为由的传销、诈骗活动的防范意识,确保暑假期间留校学生、返乡学生的安全与稳定。
三、各院(系)要组织安全检查。学生离校前,各院(系)要对学生宿舍做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准确掌握本院(系)学生假期动向,将未返家学生的情况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做出详细的书面记录。将留校学生名单于7月9日前送学生管理科(行政楼209室)。
四、各院(系)要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1、做好暑假社会活动的组织工作,严格遵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2、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出游。暑假期间,各院(系)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如发现有学生自发组织集体外出旅游、打工,应及时加以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并告知学生家长相关情况,做好登记备案,确保学生假期期间的人身安全。
3、排查自发团体安全隐患。各院(系)要加强对未经学校审批同意的学生自发团体的掌控,对不利于校园安全和稳定的学生自发团体组织的活动予以坚决制止。
4、加强留校学生安全管理。留校学生要严格遵照学校住宿规定,宿舍内严禁私自使用违章电器,严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以确保人身及财物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在留校学生管理中的骨干桥梁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等动态。
五、各院(系)要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工作。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专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7月13日至8月28日,各院(系)每天晚上11时要清查留校学生去向,并将《留校学生情况日报表》于第二天上午9:00-10:00报学生处值班室(主校区荷园5号楼一单元辅导员总值班室,电话:67783318)。
附件: 暑期留校学生情况日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