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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行学生工作项目化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5年08月17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学生处 点击:


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动学生工作的内涵发展、创新发展,增强学生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准确把握学生工作的重点,有效破解学生工作的难点,高度凝练学生工作的亮点,全面提升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水平,经研究,决定试行学生工作项目化管理,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创建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积极把握《郑州大学章程》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线,以创新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以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为保障,以项目化管理为载体,精心遴选、培育一批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品牌),为学校综合改革的实施营造良好的学生工作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立足我校学风建设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导向,充分发挥“中国梦”的核心凝聚作用,积极创新开展学生工作,切实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
     坚持创新实践导向。紧密结合学生工作现状,主动适应教育对象、教育环境的变化,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在实践中完善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工作载体。
     坚持项目引领带动。实行学生工作项目化管理,分批、分期遴选重点建设项目,建立全校学生工作项目化管理体系,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跟踪项目建设过程,发挥重点项目的引领作用,带动全校学生工作水平的提升。
     坚持分类统筹实施。以院(系)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建立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院(系)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以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规范管理、成长成才服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为主线,进行分类指导、统筹推进。
     二、项目设置
     依据学生工作的内涵和特点,设置以下四类学生工作项目,每一类别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若干:
     (一)思想政治教育类
     主要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等。
     (二)日常规范管理类
     主要包含:学风建设、行为规范管理、班级管理、学生干部管理、宿舍管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违纪学生处理、突发事件处理、学生工作标准化、学生工作法制化等。
     (三)成长成才服务类
     主要包含:科技创新服务、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服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学业指导、国际教育交流、校园文化建设等。
     (四)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类
     主要包含: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管理、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机制、辅导员(班主任)日常培训机制、辅导员职业发展规划、辅导员科研能力提升、辅导员身心素质培育等。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条件。院(系)、工作两年以上的专兼职辅导员均可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学生工作项目类别,单独或组成团队申报学生工作项目,鼓励院(系)、辅导员组成团队申报。
     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委托相关院(系)、辅导员实施学生工作项目。
     2、项目要求。申报项目应做到:建设目标明确,建设方案内容充实、措施具体、操作性强;符合现实需要,反映学生工作的热点、难点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特色和创新性,能够形成特色、品牌;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有利于提升我校学生工作的影响力。
     (二)申报步骤
     1、项目申报(2015年8月25日——2015年9月4日)。申请人应认真填写《郑州大学学生工作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于2015年9月4日17:00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综合管理中心212房间),并将电子稿发送至xsc@zzu.edu.cn
     2、项目初审(2015年9月5日—2015年9月6日)。学生工作部(处)根据项目申报条件,对项目进行初审。
     3、项目评审(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11日)。通过初审的学生工作项目,学生工作部(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重点就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实施步骤等进行审查。与会专家根据审查情况初步确定立项项目以及资助额度。
     4、项目公示(2015年9月13日—2015年9月15日)。学生工作部(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及资助额度,并在学生工作网进行公示。
     5、项目实施(2015年9月16日—2016年1月22日)。立项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实施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内不能完成的,可申请延期,报学生工作部(处)批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四、项目管理
     (一)日常管理
     立项项目的申请人应按照项目建设方案,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确保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学生工作部(处)适时组织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交流,对于未按建设方案按时实施的项目予以警告(或减少资助额度),严重的取消立项项目。取消立项项目的申请人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立项。
     (二)项目验收
     立项项目建设周期结束,学生工作部(处)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建设方案预定的建设目标,日常管理情况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验收。对于没有通过验收的立项项目,项目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立项。
     (三)项目资金
     学生工作部(处)为获得立项的学生工作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其中院(系)申报的学生工作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10万元,辅导员申报的学生工作项目资助额度为0.2万元—2万元,院(系)应根据学生工作部(处)资金支持情况进行适当匹配。
     立项项目的申请人应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见附件:2),于2015年9月20日前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并保证遵守财务纪律,严格按照支出预算支出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工作项目化管理工作,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统筹安排本院(系)学生工作项目的实施,指导本单位辅导员学生工作项目的实施。
     2、开展“优秀学生工作项目”评选。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学生工作项目验收情况,评选“优秀学生工作项目”,对于荣获“优秀学生工作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分别给予2000元(个人)、5000元(单位)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获评“优秀辅导员”或“学生工作先进单位”。
     联系人:薛建龙
     联系电话:0371-67781116
附件:  附件1:郑州大学学生工作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郑州大学学生工作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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