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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暑假期间开展国家助学贷款调查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年06月17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随着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不断深入的开展,我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及贷款毕业生逐年增多。2011年6月1日起,我省启用新的助学贷款系统,助学贷款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今年我校又新增了 POS机还款,丰富了还款方式。为宣传新的还款方式,加强贷后管理,进一步了解贷款毕业生尤其是欠息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就业状况,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和我校贷款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在暑假期间组织国家助学贷款专项调查社会实践活动,对我校有逾期的贷款毕业生进行家访。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与诚相伴    随信而行
       二、活动内容:
       宣传国家及我校资助政策及新的助学贷款还款方式,了解贷款毕业生尤其是欠本、欠息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就业状况、联系方式(电话、手机、通讯地址)以及还款意向。对于本金或利息逾期时间较长的同学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催收通知书,并更新相关信息。
       三、活动时间:
       省内:2016年7月12日--7月18日
       省外:2016年7月20日--7月29日
       四、活动区域:
       省内:周口、濮阳、开封、漯河、驻马店、商丘
       省外:河北、山西、湖北、安徽
       五、活动方式:
       此次活动由学生处统一安排,以院(系)副书记、贷款管理员以及我校优秀学生组成小分队的形式就近开展调查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对逾期时间较长的毕业学生进行家访并发放助学贷款提醒通知书;对逾期情况不严重同学进行提醒,同时了解该部分毕业生毕业后的工作以及生活情况。本次共计10个小分队,其中6省内小分队,4个省外小分队。小分队及小组活动区域分布如下:
       第一分队:周口市
       成员院系:公共管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体育系、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口腔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第二分队:濮阳市
       成员院系:音乐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工与能源学院、医学检验系、护理学院、软件与应用科技学院
       第三分队:开封市
       成员院系:文学院、外语学院、教育系、物理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临床医学系
       第四分队:漯河市
       成员院系:国际学院、药学院、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第五分队:驻马店市
       成员院系:旅游管理学院、历史学院、美术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水利与环境学院、基础医学院
       第六分队:商丘市
       成员院系: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管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第七分队:河北省
       第八分队:山西省
       第九分队:湖北省
       第十分队:安徽省
       六、人员组成
       省内小分队由各院(系)推荐的优秀学生(户籍为分配地区)组成,省外小分队由校资助中心以及抽调2015年度优秀贷款工作院(系)(一等奖及二等奖)贷款管理员或副书记(原则上每个院系抽调1人)组成。
       各院(系)根据本院(系)所属分队小组情况上报优秀学生(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到县)、通讯方式等)。请于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17:00前上报学生处(校资助中心助学贷款管理科402室),电子版发至1245849216@qq.com,由学生处最终确定参加活动人员。省内小分队各院(系)相关地市(不可跨地市)辅导员可自愿报名参加。省外分队院(系)需在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17:00前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和地点报送至校资助中心,由学生处最终确定参加活动人员及分配地点。省内和省外小分队召开活动专项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届时短信通知。所有参与活动人员在召开社会实践活动专项会议之前不得离校。
       七、活动要求
       1.此次调查活动重点面向欠本金或利息,特别是逾期时间较长,逾期次数较多的贷款毕业生;
       2.各院(系)须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从自愿报名的学生当中推荐责任心强的优秀学生参加此次调查活动;
       3.各小组在活动期间一定要注意安全,遵纪守法,队长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精心策划,确保本次调查活动顺利实施。全体队员必须听从队长统一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4.全体人员一经确认,需签订安全责任书(见附件一),并存学生处备案;
       5.各小分队必须如实登记实践中家访情况,并填写《2016年暑假助学贷款专项社会实践调查反馈表》(见附件二);
       6.活动结束后各小分队根据实践中调查实际情况撰写一份3000字左右的调查分析报告(主要以调查数据作为主要依据如实分析),并于2016年9月12日前将调查记录、分析报告以及《社会实践调查反馈表》纸质版报送至校资助中心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科402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1245849216@qq.com
       7.学校报销往返路费(请保存好车票),调查实践期间食宿自理,省内各分队成员每人补助150/天,省外各分队成员按出差报销。

        附件1:郑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调查社会实践小分队安全责任书.doc  
         附件2:2016年暑假国家助学贷款调查社会实践反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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