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普通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年09月11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4—2015学年普通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奖励标准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以专业为单位,一等奖人数为专业注册人数的5%,奖励金额为学生学费标准的50%;二等奖人数为专业注册人数的10%,奖励金额为学生学费标准的30%;三等奖为专业注册人数的15%,奖励金额为学生学费标准的20%。
     已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学校不再受理其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申请。其它事宜按《郑州大学普通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3)执行。
     二、严格程序、加强监督
     各院(系)要依据学生2014—201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和评选比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定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人选,学生处将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进行督查。
     三、材料整理、提交归档
     认真填写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及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表》。各院(系)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各项内容尤其是光大银行卡号码准确无误,卡号数字之间无空格,同时学生本人要在签名栏签名确认。为规范备案,发放表和汇总表不得更改字体、格式。
     四、时间安排
     1、9月30日前,各院(系)确定“优秀奖学金”获奖人选,并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10月8日-9日,各院(系)上报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发放表,审核通过后将汇总表、发放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gl@zzu.edu.cn.
     3、经学生处审核后,适时发放“优秀学生奖学金”,颁发荣誉证书。
     五、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
     学生管理科:袁珍珍   田园   电话:67781112。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表.xls  
          附件2: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3:郑州大学普通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docx  
 
 

© 2016-2020 郑州大学学生处 联系邮箱: xscxuan2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