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校长办公会议精神,根据《郑州大学学生工作周例会制度》,经学生工作部(处)商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确定,并报学校主管领导同意,现就第二次学生工作周例会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
第二次学生工作周例会时间由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确定。
二、会议形式
各院(系)分别召开专题会议。
三、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第一次学生工作周例会精神,安排部署院(系)学生工作,重点做好“本科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有关工作。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工作周例会,指定专人负责撰写本单位学生工作周例会会议记录。学生工作部(处)将定期对学生工作周例会会议记录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