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同学们:
根据河南省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要求,为了能够为学生提供更好更有效的服务,现将今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通知如下:
一、回执录入时间
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9日
二、录入方式
1、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由院(系)统计信息后在校学生资助中心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科402办公室集中录入。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各院(系)贷款管理员及时通知到本年度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上交《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便进行回执录入。请各院(系)贷款管理员汇总本院(系)《受理证明》并统计确认好相关学生学号信息(请按照附件一填写),以免因学号错误造成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错误。
2、除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其他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请学生本人按照当地要求及时办理,如需账户名账号,请到行政楼财务处706找陶老师。
请各院(系)、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执录入。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