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号)的要求,现就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限普通高招师范类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应届毕业生);
2、2016年6月能顺利毕业且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3、已经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二级乙等及其以上);
4、体检合格(体检事项见后文);
二、网上认定时间及网址
1、时间:2016年5月9日08:00——2016年5月19日21:00(周末除外);
2、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材料;
3、2016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注册的通知见附件8。
三、上报审核申请计划。
1、时间:4月18日——4月23日
2、上报材料:
(1)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的专业、毕业生人数及提出申请的人数(见附件1)。
(2)《河南省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3)招生计划原件及复印件、录取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学习期间转学、转专业的应届师范毕业生转学、转专业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拟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Excel格式电子版,详细注明所在院校、系别、所学专业、申请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等,格式见附件3;纸质版在每一页左上角加盖学院公章)。
(6)请各院(系)于4月23日前,将上述相关纸质材料送至学生处(行政楼209房间),同时将电子表发送至xsgl@zzu.edu.cn。
(7)各院(系)上报前,要严格做好认定前的初审把关工作,院(系)和填表人要严格履行盖章、签字手续,明确责任主体。如发现在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体检
体检说明及安排见附件7,院(系)可统一组织,也可由学生自行前往体检。
五、个人材料递交(5月19日至5月23日)
有关院(系)向学生处提交下列材料,学生处递交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复印件和表格原件都是B5纸)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B4)原件一式2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鉴定单位、鉴定意见由学院填写,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5、《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
6、一寸近期证件彩色照片1张。
共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其中,两张自己事先贴在申请表上,第三张贴在申请表内侧左上角(见下页示意图);
第三张照片粘贴样式如下:

复印件和表格原件都是B5纸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4-6。关于如何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2016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注册的通知见附件8、9。
7、请各院(系)于5月23日(含)前将上述相关纸质材料汇总整理排序后(按照“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的顺序排列),送至学生处(行政楼209房间)。
8、各有关院(系),不得向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收取表格费、认定费和证书工本费。
六、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
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0371-68868033
学生处:袁珍珍 0371-67781112
附件: 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