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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6年04月25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根据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2016年度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及已贷款学生续贷(包含校园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工作将于近期开展,希望各院(系)对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贷尽贷”,确保有贷款意愿的经济困难同学都能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根据省资助中心以及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文件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上报需求额度
     请各院系于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17:00前上报本院系在校生需求额度(内容需包括首次贷款人数及金额、再次贷款人数及金额、总贷款金额),将纸质版材料送至校资助中心松园402室。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1)由学生在线申请后通过“导出申请表”功能导出申请表,学生签字后交由院(系)进行初审,院(系)审核无误后,在院(系)资格审查处签字盖章。院(系)审查时需着重审查家庭住址信息以及学籍信息。
     注: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2、贷款申请与审批
     ①、贷款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院(系)同意贷款后由学生本人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申请信息,信息填写完整后由系统导出《申请表》自行打印。
     ②、申请材料
     首次贷款学生:申请学生前往院(系)现场办理申请手续。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
     提交:申请表原件(表上需加盖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并且由申请学生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户主页复印件各一份。
     非首次贷款学生:申请学生前往院系现场办理续贷手续。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申请表》原件(《申请表》除院(系)公章外,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
     ③、网上操作部分:首次申请贷款学生在申请贷款之前需先在“在线系统”注册(研究生同学请注意,注册的时候院(系)一定要选择“研究生院”,两年制的同学要选择专业名称里有2年制的相应专业,找不到专业或班级的联系研究生院,有研究生院统计添加),然后登陆、提交贷款申请;再次申请贷款的学生不需注册、直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行贷款申请操作。
     在线系统使用帮助:     http://www5.zzu.edu.cn/student/bgxz/4a44c05f45d441260145d461c9440562.html(学生工作网首页“表格下载”列表中)
     注:非首次贷款学生需在系统内填写续贷声明(150-200字),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院系经办人应认真审查学生填写的续贷声明有关内容。
     ④、院(系)贷款管理员登陆业务系统核对学生申请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导入学生申请、并审核逐级上报,详细使用帮助见操作手册(学生工作网首页“表格下载”列表中下载)。我校在校生贷款数据录入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请各院(系)认真做好时间安排。
     3、上报学籍异动信息
     请各院(系)通知申请过助学贷款并且学籍异动的学生填写“郑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学籍异动申请表”(附件2)、加盖转入院系公章于6月24日(周五)17:00前报送至校资助中心402室。
     如有疑问,请致电校资助中心助学贷款科。
     联系电话:0371-67781612

附件:  助学贷款申请表.doc  
         学生学籍异动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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