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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年04月13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各有关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5〕号)要求,现就2015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限普通高招师范类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应届毕业生);
     2、2015年6月能顺利毕业且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3、已经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二级乙等及其以上);
     4、体检合格(体检事项见后文);
     二、网上认定时间及网址
     1、时间:2015年4月13日——4月20日
     2、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材料。
     三、上报审核申请计划
     1、时间:2015年4月17日前
     2、上报材料:
     (1)2015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的专业、毕业生人数及提出申请的人数(加盖院系行政公章)。
     (2)《河南省2015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3)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2份,学生自行前往南校区档案室复印);
     (4)学习期间转学、转专业的应届师范毕业生转学、转专业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2份,涉及专业调整的同学提交);
     (5)拟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Excel格式电子版,详细注明所在院校、系别、所学专业、申请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等,格式见附件2),纸质版在每一页的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
     (6)请各院(系)于4月17日前,将上述相关纸质材料送至学生管理科(行政楼209房间),同时将电子表发送至xsgl@zzu.edu.cn
     (7)各院(系)上报前,要严格做好认定前的初审把关工作,院(系)和填表人要严格履行盖章、签字手续,明确责任主体。如发现在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体检
     体检说明及安排见附件7,院(系)可统一组织,也可由学生自行前往体检。
     五、个人材料递交(5月11日至5月13日)
有关院(系)向学生管理科提交下列材料,学生管理科递交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
     表格中4-11项由院系统一代为填写。鉴定单位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学院;电话为院(系)辅导员老师办公电话;邮编:450001;填表人为院(系)辅导员老师;加盖院(系)党委(总支)公章。
5、《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
6、一寸近期证件彩色照片1张。
共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其中,两张自己事先贴在申请表上,第三张贴在申请表内侧左上角(见下页示意图);
     第三张照片粘贴样式如下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7、请各院(系)于5月11日至13日,将上述相关纸质材料汇总整理排序后(按照“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的顺序排列),送至学生管理科(行政楼209房间)。
     8、各有关院(系),不得向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收取表格费、认定费和证书工本费。
     六、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
     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0371-68868033
     学生管理科:0371-67781112。

附件:  表格及说明.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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