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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

日期:2016年04月28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16]2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范围包括2016年6月底以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评选名额
     根据各院(系)本专科在校生人数分配,分配表见附件一。
     四、评选要求
     (一)各院(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完善相关措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候选人名单要在院系内公示不少于5天。
     (二)被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要认真填写《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或《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二)各一式二份,由院(系)审查。

(三)各院(系)按照要求(见附件三),填写“2016年河南省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四)《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2016年河南省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汇总表,纸质版于5月6日下午5:00以前交行政楼209房间;电子版发送到xsgl@zz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67781112。

附件:  附件一到三.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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