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4—2015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要按照《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及本院(系)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2014—2015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确保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准确无误。评定结果需按要求张榜公示。
二、各院(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束后,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时登录《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经年级辅导员和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核备案,装入学生本人档案。
三、时间安排:
1、5月11日-5月18日,各院(系)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5月19日,各院(系)到行政楼209房间领取《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
3、5月20日-24日,各院(系)统一上报《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
4、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另行通知。
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学生管理科智钢、袁珍珍,电话:67781112。
特此通知。
附件: 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