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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年05月06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5—2016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要按照《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及本院(系)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确保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准确无误。评定结果需按要求张榜公示。
     二、各院(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束后,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时登录《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经年级辅导员和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核备案,装入学生本人档案。
     三、时间安排:
     1、5月6日-5月13日,各院(系)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5月16日,各院(系)到行政楼209房间领取《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
     3、5月17日-20日,各院(系)统一上报《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提交《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时,请各院(系)根据各自情况,组织3~4名同学对本单位《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进行盖章。
     4、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另行通知。
     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学生管理科袁珍珍,电话:67781112。
     特此通知。
      附件 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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