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已经启动。近日陆续接到同学通过校长信箱、办公电话、办公室当面反映等途径对部分院(系)奖助学金评审提出质疑、投诉。现重申如下事宜:
1.请辅导员老师(尤其是新任辅导员老师)重新认真学习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评审,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各评审环节接受全体同学监督,严格按照要求公示。
3.近期同学反映较普遍的问题是学生干部列为助学金资助对象的比例较高。院(系)主管副书记(副院长)要对年级评审委员会进行培训、监督,确保推荐的学生干部候选人严格符合条件和程序。
4.国家奖助学金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受资助同学,坚决禁止以班级聚会、年级活动等任何形式收取国家奖助学金。发现违规行为,将会进行严肃处理。
5.学校也会成立学生监督委员会,收集学生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