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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郑州大学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的通知

日期:2015年12月14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勤工助学科 点击:


各院(系):
     郑州大学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是为鼓励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发展,根据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捐资助学的意愿,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设立的专项励学金。
     现将本年度“十分关爱”励学金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的基本条件。
     凡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二年级(含)以上本科学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均有享受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的资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品质好;
     2.上一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良好;
     4.家庭经济困难,为我校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奖励人数及金额。
     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设一个等级,每年评选100名,奖金额度每人2000元。
     三、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的申请和评审流程。根据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申请条件,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郑州大学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1《申请表》表格不能改动。表格中内容除了推荐人意见外统一打印,申请人签名手写;院系推荐人需是辅导员老师或主管副书记,推荐人必须本人签名;《申请表》也可不填写院系推荐意见直接上交。是否获得奖学金一栏是指最近评审、院系正在公示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前年度获得的奖学金不用填写。
     2.申请材料请与12月18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松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01室由学生处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校内进行公示。提交的材料包括(请按顺序排放):
     (1)《郑州大学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学生成绩单一份,院系打印或教务处打印均可,需加盖公章。
     (3)发表论文、专利或其他学术成果复印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评
     3、公示后学生信息提交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批准。基金会批准后,学校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奖学金。
     四、评审办公室及联系人。
     评审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松园资助管理中心401)。
     联系人:魏东  张灿利   电话:0371-55657115

附件:  郑州大学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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