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加强辅导员基层实践锻炼,促进辅导员学习交流,提升辅导员职业能力,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近期组织开展了第十三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活动,公布了部分高校提供的交流岗位。经研究,我校决定选拔推荐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突出的专职辅导员参加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
2.善于创新、勤于思考,不断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和载体,努力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3.刻苦学习钻研,努力提升专业素养,工作业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者优先);
4.身心健康;
5.符合岗位提供高校的其他要求。
二、工作安排
1.有意向的专职辅导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各高校提供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选择合适岗位报名参与。
2.学生处将在报名人员中选拔1-2名专职辅导员推荐到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3.辅导员交流时间由我校与接收高校协商确定,原则上为3-6个月。
4.我校为外出交流辅导员报销往返交通费,并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接收高校为交流辅导员安排住宿、办公等相关事宜。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支持、鼓励本单位专职辅导参加交流活动。
2.有意向的专职辅导员认真填写《第十三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申报表》(附件2),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28日下班前报送学生处思政科(行政楼215房间),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szk225@163.com。
联系电话:67783190。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2月25日
附件1.各高校提供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第十三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