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河南管理分中心关于统计死亡、失踪和丧失劳动能力借款学生信息的通知》(豫教资【2016】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关于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的借款学生信息。(注:郑州大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且贷款未结清)
二: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认真填写《郑州大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死亡,失踪和丧失劳动能力借款学生信息统计表》(具体格式见附件一),于2016年1月11日17:00前(含)将表格一式两份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纸质版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助学贷款管理科402室,电子版发送至1183577262@qq.com 。
联系人:黄勇 李欢
联系电话:0371-67781612
附件: 郑州大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死亡、失踪和丧失劳动能力借款学生信息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