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3月01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各院(系)于3月1日以学院为单位携带填写好的创先评优各项证书到学生管理科(209房间)审核、验收,证书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大学生标兵,审核通过后由学生处统一安排加盖学校印章。 特此通知。
友情链接 郑州大学官网 郑州大学校团委 郑州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 郑州大学教务在线 光明郑大学生门户网
© 2016-2020 郑州大学学生处 联系邮箱: xscxuan2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