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学校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就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学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12月27日、28日),各院(系)要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安排集体活动,加强对毕业生尤其是推免生的全天候考勤管理,做好考勤记录。考试期间,一般不允许学生请假;确需请假的,辅导员应核实真实原因,报院(系)主管领导审批。谁批准,谁负责。对无故擅自离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
2、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诚信教育,教育学生要经得起金钱的诱惑,顶得住世故人情的考验,让广大学生明白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作弊对社会及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凡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组织或参与研究生招生考试舞弊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出,按照《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学生,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3、上述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院(系)要加强领导,责任到人,迅速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院(系)的每位学生,并认真组织好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学生的考勤管理工作。对院(系)监管不力造成研究生招生考试替考舞弊事实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