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做好2014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学生证、校徽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年06月19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刘涛涛 点击:

各院(系):
      为做好2014届本专科毕业生学生证、校徽的管理工作,保证毕业生顺利办理相关离校手续,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始,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学生证、校徽由学生本人保存留念,学校不再统一回收、销毁。
      二、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学生证的注销工作,按要求在学生证姓名页加盖“郑州大学毕业留念”印章。毕业生学生证注销后,方可办理其他毕业离校手续。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个别毕业生学生证未注销而产生不良影响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 2016-2020 郑州大学学生处 联系邮箱: xscxuan2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