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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学、住费发放的说明

日期:2015年11月16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同学们:
 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住费已经通过支付宝扣划到我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目前收到三笔贷款金额。根据今年实际情况,特对国家助学贷款学、住费发放工作进行说明,请各院(系)和同学知晓并谅解。
 由于省财政厅对学费收缴系统进行了变更,减少了代发功能,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及时发放,财务处、学生处以及建设银行已经进行了协调,目前进入代发协议签订阶段。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进行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整体发放流程如下:
 1、国家开发银行将我校国家助学贷款总额发放至支付宝,支付宝将贷款发放至各学生贷款专用的支付宝账户,并将学、住费扣划至我校账户;
 2、学校在代发系统建立后,通过建设银行将学生学、住费发放至学生缴纳学费的建设银行卡中;
 3、财务处根据各位学生欠费情况进行学费扣划。
 特别声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若缴纳学费银行卡丢失或者注销,请及时办理新卡到财务处706室进行登记,以确保贷款金额的正确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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