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内容
学生先进班集体、十佳大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服务先进个人。
二、评选要求
1、参评对象为在学校学籍系统中注册的全日制普通在校本专科学生(2014级新生除外)及其学生班级。
2、各院(系)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本通知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推进创先评优工作的开展,确保本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条件、比例和办法依照《郑州大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细则(试行)》(郑大党学字【2006】20号)执行。“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2人,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和年级学生干部按应参评干部总数的15%评选,但“优秀学生干部”总数不超过注册学生总数(2014级新生除外)的10%;其他名额分配见附件。
4、“十佳大学生标兵”采取院(系)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附件6),推荐1名候选人并组织其填写《十佳大学生标兵推荐表》,随各院(系)评优评先名单一同上报;未获院(系)推荐但符合评选标准的学生可自行申报,于9月12日当天将《十佳大学生标兵推荐表》及相关材料直接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228房间)。凡申请“十佳大学生标兵”的同学,除填写《推荐表》外,须将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并上交审核,证书原件审核完毕后现场领回,复印件留存备案。学校将对所有候选人进行统一评审,最终确定“十佳大学生标兵”。
三、时间安排
1、9月1日-9月10日,各院(系)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9月11日—9月17日,为创先评优评审阶段。各院(系)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综合素质测评基础之上,做好创先评优评审工作。创先评优结果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
3、9月18日—19日,为报送评选结果阶段。各院(系)按照分配名额,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学生先进班集体汇总名单纸质版交至学生管理科(行政楼228房间)。纸质材料要求:采用word文件格式,名单要校对准确,正文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名字占用三个汉字位置(名字为四个字的除外),每行六个名字,统一用A4纸打印,加盖院系党委(总支)公章。创先评优汇总名单、“十佳大学生标兵”推荐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xsc228@163.com,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登记表电子版不再发送。
4、创先评优结果报学校审批后,适时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
四、民主监督
评选期间,为保证创先评优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杜绝不正之风,学生处设立创先评优监督电话:0371—67781112。
特此通知。
附件1:郑州大学2013-2014学年学生创先评优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郑州大学十佳大学生标兵登记表.doc
附件3:郑州大学三好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4:郑州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附件5:郑州大学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登记表.doc
附件6:郑州大学“十佳大学生标兵”评选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