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工作项目的管理,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益经验,根据学生工作部(处)《关于试行学生工作项目化管理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于12月中旬召开学生工作项目化管理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首批获得资助的44项学生工作项目
二、检查内容
1、学生工作项目实施情况:是否按照学生工作项目申报书及时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实施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是否初具成效;
2、学生工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学生工作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要求,支出进度是否合理;
3、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益做法,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改进措施,进一步明确学生工作项目的目标任务。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1、项目自查。自通知之日起到2015年12月15日为项目自查阶段,项目负责人应结合项目实施情况,重点就项目实施效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总结。
2、专家检查。学生工作部(处)将邀请有关学生工作领域专家于2015年12月中旬适时集中组织学生工作项目化管理中期检查,听取各项目负责同志的项目进展报告,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首批资助的学生工作项目进行中期考评。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项目自查,及时撰写自查报告,项目有关材料要装订成册。专家检查时,各项目负责同志要结合项目实施情况进行5-8分钟的PPT汇报。
2、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按建设方案实施的项目,将予以警告(或减少资助额度);未通过专家中期考评的项目将取消立项,取消立项的项目申请人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