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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工作综合考评的通知

日期:2014年09月16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常扬帆 点击: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我校学生工作水平,培养一支与我校创建高水平大学目标相适应的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学生工作队伍,推动我校学生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工作综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一)辅导员考评范围:2013—2014学年任职的所有专、兼职辅导员。
(二)院(系)学生工作考评范围:2013—2014学年有普通本、专科生培养任务的37个院(系)。
二、考评内容及办法
 (一) 辅导员工作考评
        根据《郑州大学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一)精神,学校将对我校所有专、兼职辅导员2013—2014学年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各位辅导员应向所在单位提交学年工作总结。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作为院(系)的总辅导员,向学生工作部(处)提交工作总结,对考评学年内的工作和成绩进行总结(各单位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不提交学年工作总结的,不得评为“优秀辅导员”)。
        辅导员工作考评包括以下四个部分:学生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评议、院(系)对辅导员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学生工作部(处)对辅导员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和奖励加分。
        2014届毕业生辅导员学生评议成绩计算方法如下:获得2014届毕业生“三个一”主题教育活动先进工作者的,取全体辅导员学生评议成绩中的最高分计为学生评议得分,其他取全体辅导员学生评议成绩的平均分为学生评议得分。
        其他年级辅导员应组织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综合考评系统”对院(系)和辅导员工作进行评议。考评系统登录地址为: http://202.196.64.74/instructor,用户名为学生本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17日9:00——9月30日17:00,参加测评学生人数不得低于学生总数的90%。为避免服务器拥挤,请各院(系)分时段登录系统。
(二)院(系)学生工作考评
        根据《郑州大学院(系)学生工作综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二)的相关精神,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对有普通本、专科生培养任务的院(系)进行综合考评,各院(系)应对照文件要求,认真准备各项支撑材料。
        院(系)学生工作综合考评内容包括以下五个部分:学生对院(系)工作进行评议、院(系)学生工作整体考评、院(系)间评议、学生工作部(处)对院(系)工作进行考评和奖励加分。
        (三)考评小组
        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院(系)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学生工作部(处)工作人员成立考评小组(分组情况见附件五),对各辅导员工作、各院(系)学生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计入总成绩,作为2013--2014学年优秀辅导员、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的依据。
           三、时间安排
       (一)9月16日—9月21日,各院(系)根据《郑州大学院(系)学生工作综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郑州大学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开展学生工作总结、自查并对本院(系)辅导员进行综合考评。
       各院(系)对辅导员的综合考评成绩应进行汇总统计,汇总结果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交各考评小组核查(各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也应填写辅导员综合考评成绩汇总表)。各院(系)辅导员综合考评成绩汇总表电子版以及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的工作总结电子版请于9月21日前发送至 szk225@163.com(汇总表表见附件三)。
       (二)9月22日—9月28日,考评小组对各院(系)学生工作进行考评,并对院(系)辅导员综合考评成绩以及支撑材料进行核查。
       (三)各考评小组对院(系)的考核工作应在9月28日前完成,各考评小组请将打分情况汇总表 (见附件四)、各院(系)对辅导员的综合考评成绩统计表等资料于9月29日12:00之前上交到学生处思政科。
  (四)学校将适时组织召开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总支)副书记会议,听取院(系)工作汇报,重点阐述特色工作和创新工作,汇报结束后由党委(总支)副书记对各院(系)工作进行互评打分。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学生工作综合考评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学生工作综合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组   长:吴宏亮   张倩红
  副组长:戴国立
         成    员:张国强    邱  红    苏  伟 
                      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
办公室主任:苏  伟(兼)
         办公室成员:张  健   陈  浩   黄  勇   高  青 
                           房华东   智  刚   王黎明   杨笑雄
                           冯军芳   薛建龙   魏  东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年度评优评先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条件、原则组织实施。
(二)各院(系)应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成绩、经验,本着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做好学生工作考评。
(三)严格遵守考评工作纪律,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院(系)对本单位的辅导员考评结果必须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五)监督电话:67781116,67783190,邮箱: szk225@163.com
 
附件五:2013-2014学年学生工作综合考评分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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