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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贫困生认定学生信息系统录入要求的通知

日期:2014年09月18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刘涛涛 点击: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资助管理中心信息录入要求,特整理出需要院系在录入信息时注意的事项,请各院(系)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录入。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基本信息对话框中除民政部门信息不用填写,其他信息都     必须填写。
      2、学生学号11位,身份证号18位一定要录够位数。
      3、学生联系人至少要填写2个,单亲可以填写1个联系人,孤儿 可以不填写联系人,但是在备注里要填写清楚学生的情况。
      4、国家奖学金录入标准:品德:优秀,成绩:特优
      国家励志奖学金录入标准:品德:优秀,成绩:特优或者优秀;
      国家助学金录入标准:品德:不能为差,成绩:良好以上;
      5、学生考生号全国统一为14位,请院系按照要求录够位数,如学生不清楚自己的考生号请咨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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