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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生信息的通知

日期:2015年11月27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勤工助学科 点击:


     各院(系):
     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已通过省资助中心审核批复,现请各院(系)配合学校做好发放工作。请各院(系)务必将情况通知到每一位受助学生,并统计受助学生光大银行卡号,组织受助学生填写发放签名表。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各院(系)统计受助学生个人信息及光大卡号,汇总填写受助学生签名表,并认真组织受助学生签名,避免因疏漏报错卡号、姓名等信息,影响学生资助金按时到账。
     2.请受助学生认真核对自己的姓名、卡号。各院(系)要认真审核,确保学生各项信息尤其是光大银行卡号准确无误,卡号数字之间无空格,同时学生本人确认信息无误后在签名栏签名。
     3.签名表需一式三份,必须有学生本人签名,不得复印,坚决杜绝代签。
     4.如同学光大卡丢失或因长期不使用而被锁定,请尽早要求相关学生到银行办理可正常使用的银行卡,并按时上报。
     5.必须使用本人银行卡,不得借用他人银行卡。
     6.签名表以年级为序连续填写打印,表格上某个年级结束后,低年级应连续填写,不得出现空页,发放表每页25名学生,不得改动表格。
     7.所有受助学生名单必须与省资助系统中录入的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如有学生退学、休学、死亡、严重违纪或其他特殊情况,请相关院系打一份说明报告,由主管副书记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学生处需备案并上报教育厅审核。
     8.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金额为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秋季)资助金额为1500元/人。(注:国家助学金分春秋两季发放)
     9.汇总表年级审核签字由辅导员老师手写签名。
     10.表格上不得出现涂改。
     11、由于我校资助名额较多,涉及院系较多,请各院(系)务必按照要求时间上报相关材料,以免拉长整体报账时间。从学生签字到银行将资助款打入学生银行卡中需要一段时间,请各院(系)老师做好解释工作。
     12、材料上交。(1)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发放表》、《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于12月2日(下周三)中午11:30前送至松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01室。电子版发送至:qgzx@zzu.edu.cn
     联系人: 魏东 张灿利   联系方式:55657115
     (2)国家奖学金《发放表》、《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于12月2日(下周三)中午11:30前报送至学生管理科(行政楼209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sgl@zzu.edu.cn
     联系人:袁珍珍  田园   联系方式:67781112

附件:  统计励志助学金国奖学生信息的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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