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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的通知

日期:2013年11月21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刘涛涛 点击:

各院(系):
      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已通过省资助中心审核批复,现请各院(系)配合学校做好发放工作。请各院(系)务必将情况通知到每一位受助学生,并统计受助学生光大银行卡号,组织受助学生填写发放签名表。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各院(系)统计受助学生个人信息及光大卡号,汇总填写受助学生签名表,并认真组织受助学生签名,避免因疏漏报错卡号、姓名等信息,影响学生资助金按时到账。
  2.请受助学生认真核对自己的姓名、卡号,确认无误后再签名。
    3.签名表需一式三份,必须有学生本人签名,不得复印,坚决杜绝代签。
  4.如同学光大卡丢失或因长期不使用而被锁定,请尽早要求相关学生到银行办理可正常使用的银行卡,并按时上报。
    5.必须使用本人银行卡,不得借用他人银行卡。
    6.签名表以年级为序连续填写打印,表格上某个年级结束后,低年级应连续填写,不得出现空页,发放表每页25名学生,不得改动表格。
  7.所有受助学生以省资助系统中录入为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学生退学、休学、死亡、严重违纪或其他特殊情况,请与学生处联系。
    8.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金额为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秋季)资助金额为1500元/人(注:国家助学金分春秋两季发放)。
    9.汇总表年级审核签字由辅导员老师手写签名。
    10.表格上不得出现涂改。
    11、由于我校资助名额较多,涉及院系较多,请各院(系)务必按照要求时间上报相关材料,以免拉长整体报账时间,同时由于学校报账制度有所改变,从学生签字到银行将资助款打入学生银行卡中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请各院(系)老师做好解释工作。
  请各院系下载附件中表格,一式三份填写,并于11月27日(本周三)15:00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材料送至行政楼222室(67781115),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电子版发送至:qgzx@zzu.edu.cn

      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的通报.doc

      国家励志、助学金发放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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