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第十九周至二十周为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阶段。为了做好期末考试工作, 确保考试严格、规范、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系)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的考试工作,同时结合院(系)实际情况制定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安排。
2、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开展期末考试的命题工作,并做好试卷的印刷、保密和保管工作。
3、组织召开监考教师、辅导员、学生等参加的各类考试工作会议,做好考前组织、培训和动员工作,确保良好的考风考纪。
4、期末考试应按照学校统一的教学计划安排,集中在校历最后两周进行,各院(系)务必于开考前一周将考试安排加盖公章后报送学生处,电子版同期发送至xsc67781112@163.com,具体格式见附件。
5、考试结束后,各院(系)应组织老师抓紧时间评卷。所有课程要在考试结束后一周之内评完试卷并登录学生成绩,同时将学生成绩表原件(必须有该科任课教师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报送学生处备案。
6、补考应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后第2周后进行,各院(系)应认真组织,按照期末考试要求及时向学生处上报具体考试安排。
7、期末考试和补考期间,学生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到考场进行巡视,全面检查考试纪律、考场秩序及其它相关工作,并通过校园网通报考试工作信息。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对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郑州大学普通专科生考试安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