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我校学生工作水平,培养一支与我校创建高水平大学目标相适应的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学生工作队伍,推动我校学生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学生工作综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一)辅导员考评范围:2012—2013学年任职的所有专、兼职辅导员。
(二)院(系)学生工作考评范围:有普通本、专科生培养任务的37个院(系)。
二、考评办法及内容
(一) 辅导员工作考评
根据《郑州大学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一)精神,学校将对我校所有专、兼职辅导员2012—2013学年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各位辅导员应向所在单位提交学年工作总结。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作为院(系)的总辅导员,向学生工作部(处)提交工作总结,对考评学年内的工作和成绩进行总结。
辅导员工作考评包括以下四个部分:学生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评议、院(系)对辅导员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学生工作部(处)对辅导员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和奖励加分。
(二)院(系)学生工作考评
根据《郑州大学院(系)学生工作综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二)的相关精神,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对有普通本、专科生培养任务的院(系)进行综合考评,各院(系)应对照文件要求,认真准备各项支撑材料。
院(系)学生工作综合考评内容包括以下五个部分:学生对院(系)工作进行评议、院(系)学生工作整体考评、院(系)间评议、学生工作部(处)对院(系)工作进行考评和奖励加分。
(三)考评小组
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院(系)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学生工作部(处)工作人员成立考评小组(分组情况见附件五),对各辅导员工作、各院(系)学生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计入总成绩,作为2012--2013学年优秀辅导员、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的依据。
三、时间安排
(一)9月5日—9月15日,各院(系)根据《郑州大学院(系)学生工作综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郑州大学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开展学生工作总结、自查并对本院(系)辅导员进行综合考评。各院(系)对辅导员的综合考评成绩应进行汇总统计,汇总结果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交各考评小组核查。各院(系)辅导员综合考评成绩汇总表电子版以及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的工作总结电子版请于9月15日前发送至szk225@163.com(统计表见附件三)。
(二)9月16日—9月26日,考评小组对各院(系)学生工作进行考评,并对院(系)辅导员综合考评成绩以及支撑材料进行核查。
(三)各考评小组对院(系)的考核工作应在9月26日前完成,各考评小组请将打分情况汇总表(打分表见附件四)、各院(系)对辅导员的综合考评成绩统计表等资料于9月27日12:00之前上交到学生处思政科。
(四)学校将适时组织召开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总支)副书记会议,听取院(系)工作汇报,重点阐述特色工作和创新工作,汇报结束后由党委(总支)副书记对各院(系)工作进行互评打分。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学生工作综合考评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学生工作综合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学工部。
组 长:吴宏亮 张倩红
副组长:戴国立
成 员:张国强 邱 红 苏 伟
各院主管学生工作书记或副书记
办公室主任:苏 伟(兼)
办公室成员:陈 浩 黄 勇 王黎明 张 健
杨笑雄 房华东 高 青 冯军芳
智 刚 薛建龙 常扬帆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年度评优评先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条件、原则组织实施。
(二)各院(系)应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成绩、经验,本着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做好学生工作考评。
(三)严格遵守考评工作纪律,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院(系)对本单位的辅导员考评结果必须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五)监督电话:67781116,67783190,邮箱:szk225@163.com。
附件一:郑州大学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二:郑州大学院(系)学生工作综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三:2012—2013学年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成绩统计表.xls
附件四:2012--2013学年院(系)学生工作综合考评打分表.xls
附件五:2012-2013学年学生工作综合考评分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