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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预留免试研究生兼任辅导员的通知

日期:2013年09月25日 00:00 发布人: 信息来源:刘涛涛 点击: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06】第24号和《郑州大学关于预留免试研究生兼任辅导员的若干意见》校政【2002】26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充实我校学生工作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预留免试研究生兼任辅导员(以下简称“资格生”)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我校2014届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应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2、中共党员,在校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专业成绩应符合教务处、研究生院关于推荐、接收2014届免试研究生的有关要求。
      二、选拔程序及办法
      本次选拔资格生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由党委学工部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各院(系)根据报名条件研究拟推荐参加选拔的学生应填写《郑州大学2014年预留免试研究生兼任辅导员审批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交到综合管理中心225房间(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16:00)。
      2、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以自我介绍、专家问辩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录用名单。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报学校研究择优确定录用名单。
      5、办理预留免试研究生相关手续。
      三、工作要求
      1、按照校政【2002】26号文件的要求,资格生的名额包含在各院(系)2014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中,不再单列。
      2、各院(系)应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拟推荐参加选拔的2014届应届毕业生。院(系)研究推荐人选的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
      3、未经报名、笔试、面试或者经过报名、笔试、面试,但不符合我校2014年推荐、接收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其预留免试研究生兼任辅导员资格将不予承认,应随2014届本科毕业生办理毕业手续。
      4、按照校政【2002】26号文件的要求,资格生担任辅导员期间,享受专职辅导员待遇。有关单位应负责落实资格生担任辅导员期间的待遇问题。
      联 系 人:薛建龙
      联系电话:67783190

      附件:郑州大学2014年预留免试研究生兼任辅导员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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